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陈大姐是什么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陈大姐是什么梗以及迟自强犯什么罪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One]、迟自强犯什么罪
〖One〗、他曾是上世纪80年代演艺界里命运最波澜起伏的一个。他的人生由几个关键词组成:明星、罪犯、囚歌。他的经历如果剥离开时代背景,一切说辞都会显得太过草率与轻飘。
〖Two〗、上世纪80年代,他是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因主演《小字辈》、《夕照街》等影片,而成为当时的银幕新星。80年代初,他就获得了国家电影演员比较高奖项——政府奖,全称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优秀青年演员创作奖”。这个奖我国到现在一共颁发了两次。一次是给老艺术家赵丹、白杨等22人;另一次则颁发给刘晓庆、陈冲、唐国强、迟志强等11人。
〖Three〗、然而,在事业的巅峰时刻,他却因流氓罪被判入狱4年,从公众的视线中消失。几年后,他又凭借《铁窗泪》等一系列囚歌大红大紫,80年代末的一段时间,全国的大街小巷都弥漫着迟志强哀恸、悲伤的囚歌。
〖Four〗、那么,迟志强当年究竟因为什么被判流氓罪?日前他接受《新周刊》记者采访,20年来首次讲述了当年他如何成了“强奸犯”。
〖Five〗、说起那段历史,迟志强说:“那时候随着改革开放,邓丽君等人的歌慢慢流传开来,我们国家虽然不禁止,但也不提倡。我因工作关系接触了一些高干子弟,他们优于老百姓的一点就是有很多这种磁带,偶尔在家里举办舞会。”
〖Six〗、“恰恰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情。北京的好多演员、明星来到南京参加一个大型活动,我要接待他们,要找几辆车送他们去机场、火车站。有人就给我介绍了南京军区副司令员的女儿,姓陈。她特别有能力,是部队的军医,医院的营级干部。她帮我安排好了一切。我特别感谢她,要请她吃饭,她建议去她家吃。我不能喝酒,但当时出于感谢,一下子就喝掉了半瓶。晚上我让司机送我回去,她说‘不用,让志强住我家吧。’我的朋友也说满脸通红回组里形象也不好。于是我住在了她家,我一进她的房间,就觉得特别香,她说,你休息,我去洗个澡。这下我的心里一阵狂跳。她洗完澡,我已经迷迷糊糊要睡着了,她钻进了我的被窝……第二天早上起来我都不敢看她,有点害怕、紧张,像逃跑一样离开了。”
〖Seven〗、“当时我们在南京待了三个月拍《月到中秋》,她父母经常不在,她还有一帮男男女女的朋友,放录音机,举行家庭舞会。我不常去,但拍摄之余我也去过,毕竟跳舞的有女伴,多是军区干部的孩子。虽然后来都判了刑,我也觉得当时就是纯真的好朋友,单纯的玩。”
〖Eight〗、“当时有个女孩跳舞的时候抱我抱得挺紧的,还偷偷告诉我,‘明天到我们家去玩吧。’这个女孩比我小。我又是一顿心跳。第二天,我就兴奋地去了她家。她家没人,一进门,她一下子就把我抱住了……”
〖Nine〗、“这种事情怎么能够导致判刑呢?我也觉得奇怪。只能说,在我们那个年代不允许的事情,像谈恋爱,是要经过党支部批准,才能去谈。1982年,拍完戏后我离开了南京。1983年,全国范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我们跳舞那家的邻居向公安局揭发,说她家就是流氓窝,每天晚上男男女女拉上窗帘跳舞,而且有电影演员迟志强。于是公安局马上立了案,把这些跳舞的人都抓起来了,问到都有哪些,每个人都先说我。因为这个公安局抓了我。”
〖Ten〗、“被带到南京后,我实事求是,把跟谁什么什么事情都说出来了,因为我也没有强行,也根本没有什么报道中的所谓裸体舞会之类的事情。结果在里面一关就是两个月。本来是要长春电影制片厂领导接我回厂里内部处理的。但在他们出发的第二天,《中国青年报》就发了《银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的文章,讲迟志强就是强奸、轮奸。这个报道出来后,公安局也傻眼了,说怎么能够这样不实报道呢,严重歪曲事实,干扰审判程序。当时全国的舆论都指向了我,江苏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这个案子不要放人,就按流氓团伙来判。于是我就被判了4年,还是从重来判的。但是结果出来,只有4年,媒体又哗然了,觉得怎么判得这么轻啊?其实我是没有重判的罪啊。和我发生关系的两个女孩也挺惨的,那个让我去她家的女孩被判了1年,那个陈大姐被判了5年。如果说是强奸,是犯罪,那么谁是受害者?谁又不是?”
[Two]、我哥我姐的花年华中陈队长笫一任妻什么情况
〖One〗、陈队长的第一任妻子是他在花年华中的恋人,叫李雪儿。两人从孩提时代就相识,历尽荆棘才得以坚定彼此情意。但由于家庭背景不同,他们的感情最终不幸失败。
〖Two〗、陈队长曾经努力地想把李雪儿包容进自己的家庭,可最终选取了家庭的利益而舍弃了爱情,把李雪儿送到了农村,也结束了他们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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